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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4400号 沪ICP备2021009951号-1百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适用于百隆官网)
版本 2024年8月19日
欢迎您访问我们的网站!百隆家具配件(上海)有限公司(“我们”)制定本《百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适用于百隆官网)》(“本政策”),以帮助您充分了解您在使用我们的网站的过程中,我们会如何收集、使用、对外提供、存储和其他方式处理(合称“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对您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
在您决定浏览我们的网站或使用相关服务前,请仔细阅读和理解本政策,尤其是我们以粗体/粗体下划线标识的条款。我们尽量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向您说明本政策的内容。但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义的,您可按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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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通过百隆官网(网址:https://blum.com.cn/)向您提供信息展示、咨询、订阅等相关服务。
2.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场景、目的和种类
2.1 如您浏览百隆官网,为向您展示我们的产品、服务及企业相关信息之目的,我们将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Cookie ID、地理位置、浏览器信息(包括版本、名称、语言等)、设备信息(包括品牌、型号、类型、操作系统以及分辨率等
2.2 为优化百隆官网的性能,分析用户需求或兴趣,根据用户兴趣显示广告,以改善用户体验,并协助和改善我们的市场营销工作之目的,我们将进一步收集您在百隆官网的操作记录(点击、搜索、浏览、页面停留、页面关闭等相关操作的记录及其时间)、设备分辨率、IP地址、地理位置、自定义设置信息、设备插件信息(cookie、director、flash、gears、java、pdf、quicktime、realplayer、silverlight、windowsmedia)、流量源(媒介、广告活动信息、关键词、引荐者信息、Referral URL、User Agent、来源)、内部个人信息标识(应用程序ID、应用程序UUID、会话ID、事件ID、目标ID、客户端ID、设备标识符、在线标识符)、跟踪源(名称、原始版本、版本)、软件/硬件类型、浏览器信息。
2.3 如您希望了解我们的产品、服务以及企业相关新闻报道和资讯,通过百隆官网“联系方式”页面填写《关于产品及服务的咨询》、《媒体咨询》、《媒体咨询订阅》等表单的,为根据您的要求与您取得联系并答复您的询问,向您提供信息咨询及订阅服务之目的,我们将收集您的如下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行业、工作单位、地址、国家、邮箱、电话、咨询事由、为咨询事由所上传文件中包含的个人信息(如有)。
2.4 我们目前处理的个人信息不包含敏感个人信息。
3. 我们如何处理个人信息
3.1 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为向您提供服务之目的,我们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或由您通过您指定的第三方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向我们提供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您应就该等提供行为告知他人、取得他人的单独同意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要求,避免您或我们被认定侵犯他人的个人信息权利。
3.2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在与向您提供服务目的具有直接或合理关系的范围内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如超出本政策规定范围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另行征得您的同意。
3.3 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3.3.1 存储地点
对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您的个人信息,原则上我们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如服务器供应商)将其存储在中国境内;但是,在我们在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后,我们可能向中国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具体可见本政策第3.4.2节。
3.3.2 存储期限
我们将在为实现提供服务、解决争议等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或本政策另有规定。在超出前述存储期限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对其进行匿名化处理。
3.4 我们如何对外提供和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3.4.1 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原则上不会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是,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会为了相关处理目的而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并在必要时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3.4.2 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出于公司所在集团总部全球化管理之必要性,为第2条所列目的,我们将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向境外集团总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有关境外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如下:
接收方类型: 百隆境外关联方 接收方名称: Julius Blum GmbH 联系方式:: [+43 5578 705 - 0]
3.4.3 其他情形下的提供或公开
除上述情形外,我们原则上不会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或者公开您的个人信息;但是,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会为了相关处理目的而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如我们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您的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接收方将继续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3.5 自行处理和委托处理
我们将按照规定的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我们自行处理的,我们将指派必要人员代表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以充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如我们委托第三方处理的,我们将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并对受托方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以充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需向您说明的是,无论是通过我们的人员自行处理还是委托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均不属于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在依法制定并发布本政策后无需再就通过我们的人员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而向您征求额外的单独同意。无论是通过我们的人员自行处理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均不会减轻或免除。
3.6 匿名化处理
我们可能会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需向您说明的是,由于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无法复原,不再属于个人信息。因此,我们对匿名化后的信息的处理不受本政策约束。
4.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1 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我们重视您个人信息的安全,我们将根据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禁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4.2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我们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如我们无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造成危害的,或者经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主管部门要求的,或者我们认为必要的,我们将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向您通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相关情况,包括:(a)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信息种类、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b)我们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您可以采取的减轻危害的措施;(c)我们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可能以邮件、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您,但如逐一通知无法实现或者将给我们造成较大成本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4.3 保护的有限性
我们会尽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或管理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攻击及外部因素,即便我们尽力采取上述措施,仍不可能始终保证个人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因计算机病毒、恶意入侵或其他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泄露、篡改、丢失;如发生该等情况,您应当直接向侵害方追究其法律责任,我们将在合理的范围向您提供必要的协助。
5. 您如何行使对个人信息处理的权利
您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如下权利,并且,我们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响应您行使权利的请求:
5.1 知情权
您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为保障您的知情权,我们向您公开提供本政策以充分说明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具体处理规则,您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的内容。为行使您的知情权,您可以在百隆官网(https://blum.com.cn/)查阅并保存本政策。如您对本政策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存在疑问的,可以按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为您解释说明。
5.2 决定权
您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决定权。但您应理解并认可,为向您提供服务、争议解决之目的,我们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必要合理范围内按本政策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5.3 复制查阅权
您有权向我们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但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密或不允许查阅复制的情形除外。如您希望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的,您可以按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向我们索取。
5.4 转移权
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您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您希望转移其个人信息的,您可以按照第5.3节的方式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后自行转移至您指定的第三方。
5.5 更正补充权
如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要求更正、补充。您可以依据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要求我们更正或补充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及时向您说明更正、补充结果。
5.6 删除权
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我们通常会主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不包括匿名化后的信息),您同样有权基于下述情形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不包括匿名化后的信息);但是,如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是我们为其他处理目的而有权依法处理的,我们可为其他处理目的而保留和处理个人信息:
(1) 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 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已提供完毕或终止且不存在任何潜在争议,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 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您希望我们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向我们发送书面请求,在您的请求中应明确注明您请求删除的理由、依据及个人信息删除范围。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1) 如您的删除请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如未按规定方式发出,或未注明删除理由、依据或范围),我们将及时通知您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请求;
(2) 如您的删除请求缺乏合法依据,我们将无法配合您的删除请求并将及时通知您;
(3) 如您的删除请求符合规定要求并具有合法依据的,我们将根据您的请求及时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者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后予以保留和使用;但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无法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5.7 投诉举报权
我们已建立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如您发现我们或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受托方存在或疑似存在任何违反本政策的情形,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5.8 其他权利
如您希望对于我们处理的您已故近亲属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的,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您的身份且确认满足适用法律规定条件后允许您行使该等权利。
对于您就个人信息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您可以按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以行使该等权利。
6. 本政策的更新
为给您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我们会持续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并可能会相应更新本政策,我们会在专门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政策所享有的权利。
7.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本政策不适用于年龄低于14周岁的儿童的个人信息。请您知悉,我们的产品及服务仅面向成年人,我们不会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但我们无法识别用户的年龄,因此,我们要求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不要向我们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我们有证据能够证明您违反了上述约定,我们有权停止向您提供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8. 联系我们
您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PIP.cn@blum.com],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尽快进行回复。